自赵乐际任中纪委书记以来,他的动向备受关注。时常也会把他拿来和前任王岐山作比较。近日,赵乐际的福建之行,被指是王岐山的延续。

赵乐际(左)福建调研期间听工作人员介绍(图源:新华社)
北京时间12月21日至23日,赵乐际到福建调研,深入了解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亲切交流,并召开座谈会。
2015年9月24日至26日,时任中纪委书记的王岐山在福建调研,表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释放了纪律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信号。有媒体指出,“两年之后,赵乐际福建之行强调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可以说是完成了对前者(王岐山)的延续。”
中纪委继对党员实施精确细致的监督之后,开始对国家公职人员展开监察,实现了更全面的覆盖。
王岐山所提到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分别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此次,赵乐际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各级党委要担当起主体责任,实施坚强有力的领导,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扎实有序整体推进改革。要蹄疾步稳抓好转隶组建工作,推进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监察权运行机制,确保转隶前后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要做实县级监委的监察权,加强对基层公职人员监督,使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察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要切实加强自我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1月13日,新疆开会传达赵乐际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精神。介绍赵乐际的身份时,除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头衔外,还指出他已担任“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据悉,11月11日,这个会议在山西太原召开,由赵乐际主持,当时大陆官媒新华社的新闻稿里并没有提到赵乐际组长的这个身份。
据了解,这也是赵乐际履新中纪委书记后的首次出京调研。
10月29日,中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在今年底(2017年)明年初(2018年)召开的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对试点工作负总责,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在这之后,各地便陆续开始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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