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公公是在武汉当大学教授的,60岁退休之后,也还是返聘继续工作,也许就是积劳成疾了,今年上半年癌症去世了,去世的时候不到65岁,也挺突然的,查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是晚期了,胰腺癌转移到肝脏了。
因为走得比较急,再加上中国老人有点忌讳立遗嘱,她公公还不算太老,刚开始还以为自己能治好呢,所以做儿女的也不好开口跟老人提出来立遗嘱这个问题,中国人普遍认为这样做不吉利,但是这就导致了老人去世之后,家里人继承财产的麻烦。
她公公去世之后,法定的继承人就是三个人,她公公的妈妈、老婆和儿子,有个问题是她老公的妈妈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太行,而且是其他兄弟姐妹在照顾。
她公公本来就是出了很多钱的,当初应该是跟其他兄弟姐妹有说好了,所以现在不可能再给已经快不行的老太太一份财产,现在老太太神志也不太清醒,叫她作证放弃继承权也很麻烦,只能是等着老太太去世之后,然后老太太的那一份财产由她公公的兄弟姐妹平均继承,这样就超级的麻烦。
她公公主要的财产就是名下的一些金融账户里的钱,还有武汉的两套房产,她老公是独生子,这就是遇到了独生子也不能百分百继承老爸的财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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