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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公司出示邹市明奖金付款单 打脸不实报道

12月26日,有名为《全明星通讯社》的自媒体号发文,援引“邹市明的朋友”发布在朋友圈的消息,曝出邹市明出场费仅5500美金,并配发邹市明本人签字的2016年11月5日推广合约图片。这篇文章的出现,将近日沸沸扬扬的邹市明与其经纪公司盛力世家的纠纷,推向了又一个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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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自媒体曝出的这份合约是邹市明2016年11月5日在拉斯维加斯斩获WBO112磅世界拳王金腰带的出场费,文章里指责称“中国拳王出场费怎能如此可怜?经纪公司是怎么干的?”,并且发问“盛力世家总裁李胜公开披露的那百万收入究竟去哪了? ”

暴风体育就这篇文章中提到的内容,采访了盛力世家有关负责人,对方向记者出示了一张金额为160万元的付款回单,日期为“2017年2月24日”,内容摘要为“拳赛奖金”,付款方“上海盛力世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收款人“上海明冉商务咨询事务所”,而“上海明冉商务咨询事务所”的法人代表就是邹市明。

邹市明在拉斯维加斯取得金腰带之后,媒体普遍质疑邹市明的出场费,并以此为据说明邹市明的比赛含金量太低,而那时候为邹市明第一时间发声反驳的正是盛力世家。李胜当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邹市明的出场费超过六位数,美国ESPN发文提到的数字很有可能仅是内华达运动委员会为拳手开出的劳务酬劳,但在职业拳击里说出场费时并不会使用这个概念。

据此前了解,邹市明出战的那场拳王金腰带比赛,除了出场费还获得了2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金收入,这张付款回单清清楚楚证明了盛力世家向邹市明本人支付过160万元奖金(200万扣除20%的佣金),这与李胜此前接受采访时称“邹市明的世界金腰带比赛收入可达百万人民币”的说法相吻合,而《全明星通讯社》的这篇文章明显为不实报道。

在职业拳击领域,经纪人与拳手是利益共同体,拳手比赛的出场费由推广人与拳手及其经纪人共同协商确定,并经拳手个人签字生效。经纪人的佣金从拳手的出场费中按一定比例收取,所以拳手从推广人那里拿到的出场费越高,经纪公司分到的佣金越多,反之亦然。而《全明星通讯社》文中援引邹市明签订的与推广人的合约,正好说明了邹市明的出场费是由推广人来支付的。

而推广人支付的出场费是和拳手可以为推广人带来的收益挂钩的。拳击里面的主要收入是付费电视,也就是说越多的人愿意为这个拳手而购买付费电视收看比赛,推广人也就会开出越高的出场费。而邹市明在美国的付费电视市场没有任何的影响力。

针对最近不断涌现的恶意炒作和不实报道,盛力世家方面表示,已于昨日进行了公开声明,最终结果以法律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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