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拉克战争开始后,美国的目标很是明确,那就是要干掉萨达姆,推翻其领导的伊拉克。而在开战1个月内,美军就打进了巴格达,堪称历史上的奇迹。因为,当时伊拉克那是号称120万军队啊,而且在2000年萨达姆的阅兵中,展示了很多先进武器,如此不堪一击确实让人大跌眼镜。

而且在美国威逼利诱,高额的赏金诱惑下,萨达姆很快就被抓获,而且萨达姆的儿子和孙子在此前也被击毙。而此后经过长达3年的审判,萨达姆被美国送上断头台。那么问题来了,美国的目的就是干掉萨达姆,为何抓住萨达姆后不直接杀掉他,而非要那么麻烦,审判3年才杀呢?美国是怎么考虑的,除了不敢,这四点是关键。
第一,不敢杀。
萨达姆虽然成为美国阶下囚,但是长期担任伊拉克总统,而且曾深受阿拉伯世界热爱。尤其是逊尼派穆斯林来说,对其是十分爱戴的,而美国如果直接杀掉萨达姆,那么仇恨的矛头就会直接转向美国。那么当时伊拉克本就复杂的局面,更加不可收拾,对美军的仇杀会更严重,甚至会演变成对美国的恐怖袭击,所以,美国不敢直接杀掉萨达姆。
第二,搞臭萨达姆。
之所以长期审判,为的是将萨达姆的形象彻底毁损,萨达姆如果直接被杀,那么在阿拉伯世界,萨达姆还是英雄,雄狮。即使后面美国怎么泼脏水,那么也没人信。但是,经过审判,萨达姆的罪行被反复的揭穿,被栽赃。再经过媒体的宣传,萨达姆的形象自然就臭了,不再是英雄,因此,臭了后再杀阻力就小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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