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何姓父亲因照顾21岁患脑性麻痹的儿子心力交瘁,前年3月将他载到松山机场附近,亲手结束他的生命,事后向警方自首。台北地院昨宣判,合议庭以何属于“慈悲杀人”类型,加上自首减刑,依杀人罪判两年六个月徒刑。可上诉。
法院上个月开庭审理时,何在庭上一度泣不成声,向法官表示,当天不是预谋下手,但看见儿子从椅子上滑落,他偶然问一句“爸爸很坏,想要杀死你,你说好不好?”儿子说“好”。
他当时不知道儿子到底懂不懂,但认为儿子也许想解脱,便徒手掐住他的脖子,向他说对不起。何父指出,过程中儿子未挥动手脚,好像也不想活;等到儿子断气后松手,还抱着儿子大哭,跟他聊天、听音乐。
判决书指出,何姓夫妻照顾从小患有脑麻、癫痫以及肢体与语言失能的多重重度障碍的儿子,曾积极带他寻求各种医疗方式诊治未改善,儿子日常生活仰赖他人;四年前因受歧视更加情绪暴躁,激动时会攻击照顾者或伤到自己,一家四口靠做铁工领日薪的何父生活,精神与经济负担沉重。
合议庭审酌何父多年来历经养育脑麻的儿子,目睹他自婴儿期到成年所接受的各项医疗及失败挫折,客观上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予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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