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发银行因侨兴债被重罚7.22亿元后,又有13家出资机构被罚。
12月29日,银监会网站发文称,近日,银监会又依法对涉及该案的13家出资机构作出了行政处罚,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恒丰银行、兴业银行郑州分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天津滨海农商银行、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吉林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罚没金额合计13.41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6.61亿元,并处1倍罚款6.61亿元,其他违规罚款1930万元。
在人员方面,有45名责任人被罚。其中,取消6人高管任职资格,禁止3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36名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和经济处罚。
银监会表示,这些机构的违规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只有依法严处,才能令其深刻吸取教训,并对行业和市场形成足够的警示作用。
11月21日,银监会向广发银行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查处了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合计7.22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7553.79万元,并处以3倍罚款52661.37万元,其他违规罚款2000万元。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和2名原纪委书记、6名涉案员工以及广发银行总行负有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被不同程度处罚。
据澎湃新闻了解,广发违规担保案涉及三类机构:案发机构、通道机构、出资机构。除了前述处罚中的案发机构和出资机构,涉案通道机构的罚单也在银监会官网上相继披露。
据《经济日报》报道,侨兴债违约案除了涉及已被处罚的广发银行以外,该还涉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据报道,上述机构违规接受广发银行兜底保函等协议,尽调与核保流于形式,牵线搭桥作“通道”,协助完成相关交易,严重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最终酿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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