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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受理群众举报10万件 问责1.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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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在环保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有关情况,他指出,第一轮督察发现,各地大气和水环境问题突出、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自然保护区违规审批及违规建设、水资源过度开发、工业污染问题及农村环境问题较突出。

第一轮督察期间,中央环保督察组受理转办10.4万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从地区分布情况看,东部地区的举报量要比中部地区的高,中部地区比西部地区高,东北三省举报数量不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高于东部平均水平;从举报涉及到的污染因子看,大气污染这块占比最多,大概为41%,水污染的大概占比17%,噪声污染占到15%,垃圾固废占比11%,生态破坏类问题占了7.5%,其他还有8.5%。

2015年8月中央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下称《方案》),中央环保督察组自2015年12月在河北省启动督察试点,现已实现对31个省(区、市)的督察全覆盖。2016年2月,国务院成立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除环保部外,还有党中央和国务院14个有关部门组成,负责研究督察安排、协调督察工作、审核督察报告。

刘长根介绍,中央环保督察问责大致分为三种情形:一是督察进驻期间,即边督边改过程中,地方根据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举报问题,对存在失职失责的进行问责。第一轮边督边改共计问责18199人,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75人,科级6386人,其他人员10938人。由于是群众身边的问题,问责对象确实更多是基层干部。从实际效果来看,这类问责不但能够推动解决具体环境问题,还能有效强化基层环保意识,起到消除“中梗阻”,打通环保工作“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二是进驻结束之后,督察组会向地方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第一轮督察共向地方移交了38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卷,这部分问责更为注重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目的在于倒逼党政领导干部真正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第一批8省(区)问责情况已向社会公开,包含130名厅级领导干部,其中有24名正厅级干部。截至目前,第二批督察移交问题问责工作基本完成,从整体来看,和第一批相比,问责力度加大,将来同样会向社会公开。

三是在整改过程中,地方主动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开展问责,或是根据点穴式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这类问责侧重于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12月25日通报的南通市督察问题,就是这类情形。

督察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有:一是一些地区大气和水环境问题突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不到位;二是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直排、垃圾乱堆、水体黑臭等问题十分普遍。重点督察的35个城市每天累计直排生活污水1200多万吨;三是一些自然保护区违规审批、违规建设,还有许多采矿采石采砂造成的区域性生态破坏,以及只开发、不修复等问题较为常见。督察发现,有的省份矿山治理保护金大量沉淀,而大量生态破坏老旧矿山和废旧矿山反而没有得到修复,这方面意识还不够;四是水资源过度开发,围湖占湖、拦坝筑汊、侵占岸线、毁坏湿地、违法填海等水生态、水环境破坏问题多发频发,在一些地方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五是工业污染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个是工业园区污染问题没有解决,一些企业集中的产业园区成为污染排放集中区。另一个方面是“散乱污”企业的问题,不仅是京津冀有,其他地方也有,成为进驻期间群众举报的热点;六是农村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垃圾遍地、污水横流。

近期,环保部六个区域督察局都在陆续挂牌,区域督查机构由参公事业单位转变为行政机构。刘长根强调,此举一是进一步聚焦于“督政”职能,二是有利于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环保督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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