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9日,以“十九大与‘一国两制’新发展”为主题的北航第二届(2017)“一国两制”高端法律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港澳台和大陆的多位专家就“一国两制与公民平权”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专家认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大陆居民应该在宪法和法律上享有同等待遇,但现实中却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北航第二届(2017)“一国两制”高端法律论坛在北京举行(图源:)
中国政法大学台湾法研究中心主任冯霞教授认为,法域概念对于推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大陆居民同等待遇的问题十分必要。法域指的是一个主权国家,或者是在一个主权国家境内每个区之间有独立的法律制度。一方面从法域角度来说,中国的港澳台与内地之间虽然法律制度不同,属于不同的法域,但都是在一个主权之下的法域,因而法律制度是平等的。
港澳台和内地的民众权利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从中央的管治权来看,因为香港、澳门、台湾,特别是香港澳门,是一个中央管制下的地方政府,因此,不管是宪法还是基本法的形式,也是要受中央政府全面的管理。平权原则不是指绝对平等,是说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香港一国两制青年论坛召集人何建宗认为,回归20年以来,香港待遇总体来说是有所改善的,问题是现有的法规跟不上两地融合的速度和深度。比如香港人的身份问题。身份认同不是虚的概念,它不是通过《国歌法》、《国旗法》或者国民教育马上就能形成的,而需要在日常生活中让愿意在内地发展的香港人感受到同等待遇。内陆当前对身份划分为本户籍人士、非户籍认识、境外人士,而香港人属于境外人士,这就造成与内地人的不同待遇,让很多人感到受到不同待遇。
第二个是关于权利和意愿的问题。比如参军或公务员,如果这属于个人的权利就应该放开,让香港人觉得自己是国家的一份子,这很重要。当然,国家有权力审查是否合适。第三,在香港推广宪法和基本法的教育要落地并没那么简单,未来努力的方向可能就需要理顺包括港人在内地的权利等冲突和矛盾。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黎沛文认为,目前港澳居民在一国两制制度下,一方面享有一种“超国民待遇”,另一方面,港澳居民在宪法权利保障方面存在不足。他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一国两制的制度设置问题。一国两制有个很简单的目的,即在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对港澳与内地各自实行的制度加以区隔。这就会造成一些问题,比如港澳居民在宪法层面的主体地位非常不明确,一方面是港澳居民的公法形象复杂多样。目前港澳居民至少有三种公法身份,第一是居民,第二中国公民,第三境外人士。境外人士是最特别的身份,对于境外人士目前我国法律又没有明确界定。这样就会导致内地生活的港澳居民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权利主体地位的特殊性。本来作为中国公民的港澳居民,应该是宪法里面基本权利的一般主体,但事实上我们看到很多宪法权利的享有又不完整,所以更接近特殊权利主体的地位。所以这也会导致宪法权利的保障在现实当中造成一个落差。
一国两制区隔彼此的制度设计,导致了公民平权的问题,也导致了港澳居民国民身份意识的削弱。近年来香港本地的分离主义,在本土民主运动的推动下迅速发展,与这个设计也有直接关系。因为回归以后原本国家认同感就先天不足的港澳居民,在这种制度区隔之下,公民的身份对他来说仅仅是个政治概念和抽象的法律概念,所以没有办法基于他的公民身份建立起对国家认同感。未来就需要打破目前港澳居民与国家主体制度存在的疏离感,使其基于公民身份,基于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建立起爱国主义的精神,促进国家统和的形成。
另外,还有多位专家学者对此话题进行了讨论交流。本次论坛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台港澳交流促进会、京台文化交流研究中心、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协办。来自内地及港澳的约50位专家学者与会。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