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12月29日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季翔的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良胜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12月29日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退休年龄,杨良胜提出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杨良胜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12月29日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陈万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 免去
洪学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万新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7年12月29日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会议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万新代理院长。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顾玫帆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12月29日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顾玫帆提出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顾玫帆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17年12月29日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剑华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剑华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7年12月29日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会议决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剑华代理检察长,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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