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政策到期后,全国范围内首个对居民购房“限售”的城市厦门2018年延用原有政策。
2018年1月2日,厦门不动产登记中心热线人员表示,厦门目前还在延用此前的限购政策,即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厦门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厦门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新购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随州,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咨询“政策是否会有变动”,对方表示现在还不太清楚。
2016年8月31日,厦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公告自9月5日起,厦门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9月5日重启的限购政策对上述3种情况的居民家庭限制的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并要求非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
此后厦门在2016年10月5日,以及2017年3月24日、 3月28日的升级调控,都只对实施日期进行了规定。
2016年10月5日厦门力度加大,对上述3种情况的居民家庭限制购买面积扩大到180平方米及以下,同时将非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的社保要求提高到2年。
在这个政策框架下,2017年3月24日出台新措施的首个限制,瞄准了厦门市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一套住房。简而言之,厦门户籍单身者已拥有一套房产的,将不能再购买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与此同时,厦门还实施了一剂“猛药”,从2017年3月25日起,新购买的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所指的新购买的住房将“一视同仁”,没有面积规定。厦门也成为了全国范围内首个对居民购房出台“限售”政策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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