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芭蕾舞团的一纸文风彪悍的声明,突然被刷屏。但适得其反的是,网友忙于围观文章的奇葩措辞,似乎并不关注案件本身。不妨先作个回顾:
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央芭蕾舞团根据梁信创作的《红色娘子军》电影剧本,改编了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并公演。1993年,双方“补订”了一份为期十年的著作权许可协议,约定中央芭蕾舞团一次性支付梁信5000元,并负有为其署名的义务。2003年6月,协议期满后,中央芭蕾舞团一直未与梁信协商续约,并未按合同约定给梁信署名,因此被梁信诉至法院。
此案经2015年5月一审,法院判决中央芭蕾舞团赔偿梁信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12万元,就未给梁信署名行为,书面赔礼道歉。双方随后上诉。2016年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值得注意的是,梁信已于2017年1月28日逝世。而十多天前,演员冯远征(梁信女婿)在微博发文称,近两年来,中央芭蕾舞团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多次申请强制执行未果——或许正是因为此举,引来了中央芭蕾舞团强硬回应。
无怪乎被网友群嘲,通读中央芭蕾舞团这份声明,让人感觉很不舒服。本来只是一场知识产权官司,非要上来就扣帽子,通篇情绪化的词语。这不是国家艺术院团该有的水准和风度。
保护著作权,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之前两级法院的判决,应该说已经比较“照顾”中央芭蕾舞团。梁信的初审诉求是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说白了就是不让继续演出此剧,而法院只是让中央芭蕾舞团支付报酬、赔礼道歉,并未禁演。
当然《红色娘子军》毕竟不同寻常,谁也不敢让它停演,这恐怕也是中央芭蕾舞团显得理直气壮的原因。可问题是,在文艺演出早已市场化的今天,中央芭蕾舞团也不会是免费演出、义务劳动,肯定会有收入;既然有收入,那么拿出来分一点给原剧本作者,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这纸声明让人不舒服的另外一点,就是指名道姓攻击法官,不尊重法庭判决。像“劣质法官”“枉法判决”“司法腐败”等明显攻击性的词语,声明中多次出现。打官司都会有个输赢,法官判决一般也会依法进行;真要有徇私枉法行为,也有相应的申诉渠道,比如向上级法院申诉,向检察院申请提起抗诉等。中央芭蕾舞团不走正常法律途径,却这样在网上彪悍发声,恐怕只会事与愿违、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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