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在《红色娘子军》版权案中,判处中央芭蕾舞团败诉,舞团事后发声明辱骂法官,指称其“枉法”和“滥竽充数”。最高人民法院1月3日深夜反击,转发评论斥责舞团蔑视法律。

《红色娘子军》剧照(图源:VCG)
据报道,《红色娘子军》版权案可追溯至1964年,当年北京舞蹈学校实验芭蕾舞剧团(中央芭蕾舞团前身)改编自梁信的同名电影剧时,中国尚无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直至1993年,中央芭蕾舞团和梁信签署协议,一次性付给梁信5,000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38美元),但其后又屡生版权纠纷;法院在2015年5月判决舞团要向梁信赔偿12万元,但直至梁信2017年1月28日去世仍未收到赔偿。
梁信家人继续诉讼,北京西城区法院终在上月28日判决强制执行,扣划中央芭蕾舞团款项13.87万元。
中央芭蕾舞团3日发表声明,回应法院判决,称法官“肆意践踏国家法律、破坏社会法治”,作出“罔顾案件事实的自相矛盾的荒唐枉法判决”。
舞团又把矛头直指法官,称“办案的劣质法官敢如此明目张胆枉法判案”,“这是哪个法学院教出来如此滥竽充数的法官。”并称“坚决与司法腐败斗争”。
面对舞团涉嫌侮辱法官,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号1月3日深夜转发题为《蔑视法律者,舞姿再优美,也会形象扫地》的评论,重申判决理据外,直斥舞团“对法院生效裁判及法官进行污蔑和语言攻击,并充斥着激烈的道德指控,这显然不仅不是一个高级别文化单位应有的气度和姿态”。
最高法转引的评论又指,毫无根据地对生效裁判和法官扣各种“帽子”,显然是和法治文明唱反调;又强调,“这种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又用‘泼妇骂街’方式攻击生效裁判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
北京西城法院也发声明回应称,将依法对中央芭蕾舞团强制执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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