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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民警杀狗被人肉:只爱狗不爱人,作为文明人意义何在

近日,一段警方“棒杀金毛犬”的视频引起了很多网友关注。视频显示,一只金毛狗被拴在石墩上,已被打致站立不稳,一民警手持长木棍,再次击打该狗的头部,狗被打后应声倒地。这段视频立刻引起了部分爱狗人士的抗议,众多网友质疑警方的行为太过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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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看视频,爱狗人士心理不适可以理解,但经过剪辑的视频不可能是事情的全部。果然,警方随后公布了真相:这条狗10分钟内就咬了4人,民警未配备麻醉枪,且短时间未找到狗主人,手枪射击容易跳弹伤人,为防止该狗伤害更多行人,民警遂用木棍对狗进行扑杀。

至此,前因后果应该很清楚了。事有轻重,人命和狗命哪个更重要?事有缓急,在狗连续伤人的情况下果断扑杀有什么错?即使如此,爱狗人士的愤怒仍没有平息,多人前往现场祭奠这只狗,并打印了执法民警和金毛犬的照片进行焚烧;事发地派出所的接警电话被愤怒的爱狗人士打爆;甚至还有人无辜“躺枪”,一名长得像“打狗民警”的辅警被网民“人肉”并公布了私人信息,手机收到大量恐吓诅咒短信,导致无法正常外出和工作……

且不说“人肉”、骚扰无辜辅警,打爆接警电话都涉嫌违法,这些闹事的“爱狗人士”真的觉得,以“爱狗”之名就可以为所欲为吗?有爱心很好,但爱心更需要与基本的思考能力结合: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从违法的路径无法通向正义的结果。以爱狗之名,行伤人之实,孰轻孰重,心里真的没点数吗?

民警扑杀狗的具体做法或许可以商榷,但真正将它送上绝路的,到底是谁?这条在城市中随意伤人的恶犬,它的主人去哪儿了——不知道。有没有接种过狂犬疫苗——更不知道。或许是条流浪狗吧?那又是谁将它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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