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券商中国,证监会发通知,严管券商基金的债券业务。
报道称,就在今日傍晚“一行三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简称302号文)之后短短几个小时,证监会就下发302号文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
在302号文的基础上,《通知》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证券自营、资产管理(含公募与私募基金)、投资顾问等业务参与债券交易作出进一步细化规范。
《通知》要求细化合规风控管理要求,强化人员、用印管理及交易监控,严管债券代持行为,设置1年过渡期。
根据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现有制度体系、岗位设置等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开展自查自纠并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自查整改并提交报告。
华尔街见闻稍早提及,就在今日傍晚,一行三会发布《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简称302号文),要求市场参与者应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审慎设置规模、授信、杠杆率、价格偏离等指标,实现债券交易业务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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