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一家医院的放射科副主任田继伟因不满张姓主任的工作方式,长期在张姓主任的水杯中下药,导致张某患上股骨头坏死、白内障、子宫肌瘤、糖尿病、肝囊肿等多种疾病。投药过程被张某发觉后,用手机偷偷录影下来,并报警抓人。悲剧的是,饱受病痛折磨的张某在田继伟落网两个月后,选择服药自杀。

内蒙古赤峰市第二医院。
2017年4月,被告人田继伟一审被赤峰中院认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8年1月3日该案二审刑事裁定书公布,内蒙古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内蒙古高院的裁定书显示,现年46岁的田继伟,赤峰市人,原赤峰市第二医院放射科副主任。内蒙古高院查明,被害人张某系赤峰市第二医院放射科主任,副主任田继伟因不满张某的工作方式,产生给张某的饮水杯中秘密投放自制的药物,致使张不能上班而达到不再见到张的想法。2014年3、4月开始,田继伟多次用相关药物等自制混合液体,乘张某不备倒入张的饮水杯或保温瓶内,张某饮用后出现身体发胖、面色潮红、腿变细、肌无力等症状。
裁定书显示,张某生前经历长达两年的病痛折磨。据张某生前陈述,2014年以前,她没有糖尿病、白内障病史,每年体检都很健康。2014年3、4月以后,发现办公室水杯里的水有苦味,当时以为自己味觉有问题,咨询本院医生,都认为是味觉的问题。当时感觉到腿无力,但走路无碍。8月,发现自己的腿变细,走路没劲,不能上台阶,有时在平地也不能走路。她先后到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多次治疗,未见好转,且病情逐步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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