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一名陈姓男子酒驾撞死6人,一审、二审均被判处死刑。不过该案被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认定量刑不当,经发回重审,陈男被判无期徒刑定谳,逃过一死。
在中国大陆,酒驾致人于死者,最高可被判处死刑,最轻也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国刑法第115条第1款明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大陆新文化报9日报导,2014年12月26日晚,陈运酒醉后在安徽蚌埠市驾驶自己的轿车,以时速超过100公里的高速连续撞击多名行人,导致6人死亡。陈运下车请人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逃离现场;稍后,他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投案。
2015年9月8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运在严重醉酒的状态下,驾车超速行驶,致6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陈运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虽有从轻情节,但「根据其所犯罪行为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后果,不足以免除其死刑。」判处陈运死刑。
宣判后,陈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2016年7月14日,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不过本案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陈运案发后主动投案,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鉴于陈运是间接故意犯罪,肇事后立即采取制动及避让措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因此将案件发回重审。
2017年12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安徽高院对陈运案的重审终审判决,陈运被改判无期徒刑定谳,逃过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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