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1月10日,常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至此,常州市、辖市区两级监察委全部挂牌成立。

监察委选举篇
在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张春福当选常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并进行宪法宣誓。


手抚宪法 庄严宣誓
随后,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石伟东、薛明方、于强等7位同志分别被任命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监察委挂牌篇
1月10日中午,常州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活动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领导费高云、丁纯、俞志平、蔡骏、张春福、周昌明、白云萍、常和平参加活动。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费高云
宣布常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费高云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春福,共同为常州市监察委员会揭牌。

市长丁纯主持揭牌活动

监察委成立大会篇

1月10日下午,常州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现场。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费高云在会上指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改革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全新探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费高云强调,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坚持全面融合再深化,打造一支挺纪在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守纪律讲规矩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内部管理再优化,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有效履行。坚持纪法衔接再细化,推动实现纪法相互促进。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会主任张春福代表新成立的市监察委员会庄严承诺,将不忘初心,对党忠诚践行宗旨;担当使命,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保持本色,率先垂范打铁自硬,以敬畏法纪、严格用权的态度,积极实践、主动作为,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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