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文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山东省文物局原局长谢治秀受贿案。

(图源:VCG)
谢治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现金、美元、金条、家具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43万元(1人民币约合0.1549美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8岁的谢治秀,曾任山东省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2016年8月3日,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报道称,
谢治秀时任山东省文物局局长时,曾发文表态要“集中打造特色博物馆,当好文物工作的‘火车头’和班长”。然而,其在受审的时候却多次称对受贿数额“记不清了”。
在庭审过程中,谢治秀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数额、事实、证据均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在举证阶段,审判长询问谢治秀有无异议时,他频频高声回答“没有意见”“属实”,但多次称对受贿数额“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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