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就广深港高铁香港站实行「一地两检」的法律基础争议未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终于搬出「香港法院无权就国防、外交等国家行无提出质疑」的说法,期望打压反对意见;不过,同属建制派的港区人大常委范徐丽泰表明,人大常委决定没有提及「国家行为」,而法律学者陈文敏更指出,国家行为主要指涉及国防及外交的问题,不包括一国之内的出入境问题。

14.1 张荣顺称人大一地两检决定不容挑战
港澳研究会图片
根据《基本法》第19条,香港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但条文没有亢明何谓国家行为,只是说,若决及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须取得港府经中央政府证明的证明文件。本身是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张荣顺昨(13日)在深圳出席学术会议的闭门讨论时引用上述条文指出,人大常委会确认「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符合中国宪法和《基本法》,这个「确认」行为属于中央处理涉港事务的国家行为,因此无论是《决定》的行为还是《决定》的内容,其合法性均不容质疑。
不过,即将卸任的港区人大常委范徐丽泰虽然表明不评论张荣顺的言论,但她指出,她上月出席人大常委会处理一地两检安排的分组会议时,没有提及《基本法》第19条,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也没有提及「国家行为」。但她补充,涉及主权行为的事务,香港法院的确难以挑战。再者,「一地两检」安排属于中央与香港关系的事务,根据《基本法》,若有诉讼,香港法院在裁决前须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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