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新报曾是中国河南最年轻的杂志社社长,他坐牢7年,申诉13年,终于于2018年1月17日拿到了无罪裁定,然而早已物是人非,家破人亡。
1998年,吉新报被任命为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下属的《决策探索》杂志总编辑兼社长,使这家原本经营极为困境的媒体扭亏为盈,吉新报并没有因此飞黄腾达,反而遭遇牢狱之灾。

中国司法改革有助于减少冤案的发生(图源:VCG)
原来,自从吉新报接管该杂志社之后,该单位经营变为“内部承包”。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吉新报在任职期间,违反新闻出版管理规定,将路某某所交承包金中的15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53美元)占为己有,另外,指控其虚开发票报销8,870元。
2002年10月,吉新报被判有期徒刑12年。狱中,吉新报表现良好,提前5年(2009年)出狱。此次的无罪裁定,则是其妻13年坚持不断申诉的结果。
然而,对吉新报来讲早已家破人亡,妻子因申诉患重病去世,父母也相继离世。现在只有一个儿子陪在身边。
出狱之后的吉新报做过老本行——兼职编辑,也涉足过房地产,现在在和朋友做消防工作。赔偿的事情,他已交由律师全权处理。
在中国,如果含冤入狱,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按照该法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从收到申请起的两个月内,必须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此前,有很多冤狱赔偿的案例,如轰动一时的“陈满杀人冤案”。
2016年5月13日,中国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陈满就国家赔偿问题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
陈满因一宗发生在海口的杀人放火案被判死缓,入狱23年后,于2016年2月1日改判无罪。
以前,中国冤假错案多有发生,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司法审判以“侦查为中心”,重口供轻物证。
为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中共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破解以往诉讼实践的症结问题,严格裁判尺度,严格侦查、起诉环节的办案标准,通过庭审审判的程序公正,倒逼各阶段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以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防范冤假错案发生,促进司法公正。
2016年10月份,中国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尊重诉权、强调证据、规范侦查、依法裁判等多方面,为刑事诉讼规定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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