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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臭污染如何监测:环保部就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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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05-2017)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我国目前针对恶臭污染的监测标准和规范都有哪些?针对恶臭监测有相关的技术体系支撑吗?

答:恶臭监测已有几十年的历史,1993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554—93),规定了恶臭污染源的排放限值。同年发布了《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93),规定了恶臭样品中臭气浓度的测定方法。2017年11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HJ 865—2017),规定了恶臭嗅觉实验室的选址、布局以及内部设计等技术要求。近日,又发布了《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05—2017)。目前,关于恶臭的排放标准、监测方法标准、监测技术规范和实验室建设规范,已经初步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技术体系,并将在今后的发展中继续完善。

问:这次发布的《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何特点?

答:本技术规范对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排放的恶臭污染监测全过程进行了规定,包括点位布设、样品采集与处理、实验室分析方法、数据处理和质量保证等内容,是一个指导恶臭监测全过程的技术规范。规范中的实验室分析方法引用了“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相对于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增加了恶臭的采样技术要求和全过程质控要求,并提供了统一的样品采样记录和分析记录。

问:本技术规范在恶臭监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方面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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