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充分表明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领导班子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简称电大)原党委书记秦纪祥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经查,2014年7月,时任电大党委书记秦纪祥研究决定为教职工发放就餐补贴共计7.5万元。2017年12月11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秦纪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赵卫违规发放补贴、奖金问题。
经查,2014年7月,时任电大党委副书记、校长赵卫提议并研究决定为教职工发放就餐补贴7.5万元;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赵卫决定先后三次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拨付的收缴费工作奖补资金给财务人员发放奖金共计1.56万元。2017年12月11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卫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磊华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经查,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孙磊华在担任电大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期间,批准该校财务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拨付的收缴费工作奖补资金先后七次给财务人员发放奖金共计2.36万元。2017年12月11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磊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琳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经查,2014年7月,曾琳在分管学校财务工作期间,研究决定为教职工发放就餐补贴7.5万元。2017年12月11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曾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仍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这一严重违纪问题,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成员纪律意识不强,带头违反规定,折射的是该校党的领导弱化、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仍有薄弱环节和麻痹意识。秦纪祥作为时任“一把手”,没有切实担负起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总责,没有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不仅自身违规违纪,而且默许和纵容班子成员顶风违纪。赵卫、孙磊华、曾琳3名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相关工作方面履职不认真、不规范,视制度为“牛栏”,视党纪为“儿戏”, 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为违纪行为穿上“隐身衣”,试图逃避纪律检查。秦纪祥等4人的违规违纪行为,不仅破坏了该单位政治生态,还败坏了我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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