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贵州从江民房火灾致4死,1副县长、8名局领导等15人被免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1月24日,澎湃新闻记者(www.thepaper.cn)从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处了解到,1月10日,从江县下江镇下江居委会发生一起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5栋房屋被烧毁的重大火灾事故,根据有关规定,黔东南州委、从江县对副县长姚应东等15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了免职处理。

文章配图

事发现场 微博@黔东南民政 图

官方资料显示,姚应东为从江县负责双拥、民政、民宗、老龄、安全生产、档案、物资、环保、工商、质监、通讯、农村消防、国防教育、人防战备等方面工作的副县长。

从江县直机关层面有8人被免职,包括:县住建局长林明,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应权,县安监局长韩青林,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代长,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县新农村建设办主任安建中,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先国,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蒙泽亮,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开志。

在火灾发生地下江镇,下江镇党委书记姚元炳,下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昌洪,下江镇副镇长杨朗,下江镇派出所长钟金华,下江镇居委会支部书记周德慧被免职,牛永全被建议免去下江镇居委会主任职务,并启动罢免程序。

这份名为《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从江县下江镇下江居委会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处理的情况通报》显示,作出上述免职处理的依据包括《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的通知》(黔东南党办通[2015]3号)和《关于对州消防支队修订<关于严肃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的通知>建议的答复》(黔东南纪函[2016]9号)文件。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