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别媒体报道广东省东莞市“放松限价”的消息,1月2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声明称,东莞市房价备案相关措施要求并无放松,并将视市场形势变化适时进一步完善。

东莞市住建局和发改局还明确表示,针对个别媒体对东莞市个别楼盘调整备案价的情况发布东莞“放松限价”的消息,市住建、发改部门高度关注,并迅速核实相关情况。
此前有媒体报道部分楼盘洋房备案价上调5%,是否意味东莞放松限价。经查,报道中提及的备案价格调整,是严格按照现行规定进行的,即:已备案的同一套住宅,开发企业调低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为20天,下浮幅度不限;调高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间为180天,累计调高幅度不得超过基准备案价的5%。
东莞市住建局和发改局重申:我市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是明确的、坚决的,始终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严格执行中央、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断完善各项调控措施,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7年3月21日,东莞发布限价令。3月29日,东莞发布《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对“限价令”中关于新房首次备案作出了明确的说明,要求首次房价备案的楼栋均价不得高于前三个月当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2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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