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林生亮因在共享单车及公交站台写上“关注郭文贵”的字样,于去年11月被深圳当局以“寻衅滋事罪”秘密判刑1年2个月。林生亮对自己的涂鸦行为表示“认错不认罪”,已对判刑提起上诉。他的代理律师也认为,其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

深圳网民林生亮疑因转发“郭文贵爆料”遭秘密判刑。(网络图片)
公民林生亮去年被深圳当局以“寻衅滋事罪”秘密开庭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原因是他在深圳一些共享单车及公交站台用油性笔写上“关注郭文贵”五个字,支持流亡海外的富商郭文贵。
林生亮的代理律师黄沙1月22日在宝山区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
黄沙律师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会见期间主要谈了阅卷的一些内容。黄律师说,林生亮对于涂鸦行为认错但并不认罪,作为代理律师他同样认为林生亮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当时检察院侦查的时候还想查一下他有没有’推特党’的事,后面’推特党’这个没有收集到证据。我自己认为,林生亮够不上刑法上犯罪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这种损坏公共财物,其金额、包括(涉事的)严重性并没有达到刑法的程度。他对这个事情也不服。他主动承诺可以出一些清洁费去清洗,也愿意承担这个责任,但他对于自己的行为表示认错,并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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