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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政府工作报告坦言部分地区债务偏高,将严禁变相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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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正在召开的2018年地方“两会”上,各省(市、自治区)的政府工作报告屡次提及地方债,强调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控风险。

广东省指出,部分国企和市县政府债务风险较高;山东省表示,部分地区政府债务偏高;河北坦言,部分地区政府债务偏高。

云南省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明晰债务主体,坚持“谁使用、谁偿还”,“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省政府不会为州市县政府债务兜底、“埋单”。

去年,财政部先后通报过多个省(市、自治区)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问责情况,并力度空前地说了一句话:“要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

上游新闻记者通过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和公开报道发现,多数的地方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明确债务置换的具体金额。根据自身情况表述不同,提法包括: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只有湖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政府性债务规模偏大。

湖北、甘肃等不少省份明确提出严格控制增量,积极消化存量,依法处置隐性债务。

内蒙古自治区在政府过报告中表示,自治区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停建、缓建、“瘦身”了一批政府投资项目,今后要把政府债务率降到合理水平,化解政府债务完成年度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全区政府债务率普遍较高的问题,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全面规范举债行为,新增政府债务一律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债务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部分国企和市县政府债务风险较高,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仍较突出。今后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牢牢守住债务限额“天花板”,确保不突破债务限额。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处置具有较高风险的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防控国企债务风险,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步伐,实施国企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强化企业境外投融资、产权变动和资金管理,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严防发生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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