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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卖黑心豆芽菜赚千万 主嫌家四口遭诉

北检侦办新北市新店某农产企业社,涉嫌以工业用低亚硫酸钠(俗称保险粉)漂白豆芽菜案件,今天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起诉孙姓负责人与其父母、妻子等4人,及另2名业者。

起诉书指出,孙姓负责人一家四口为让豆芽菜卖相较佳、防止氧化、增加保存期限,明知保险粉未经卫生福利部核准作为食品添加剂,还是自民国102年6月起至106年6月,每天凌晨0时起在豆芽菜制造厂,将欲出货的熟成豆芽菜浸泡在保险粉液体中等待出货。

检方统计,孙姓负责人的企业社,每天的豆芽菜出货量约1200台斤,他们以每台斤新台币8元价格,包装、运送至台北地区传统市场摊商及知名餐厅等处贩售,犯罪所得约1175万元。

本案另一名被起诉的冯姓豆芽菜业者如法炮制,向孙姓负责人的父亲及不详化工行购买保险粉,并将泡过保险粉液体的豆芽菜出售,犯罪所得约244万元。还有一名被起诉的黄姓业者,贩售保险粉给孙姓负责人,犯罪所得约2万多元。

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此案,并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起诉孙姓负责人等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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