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夫妻涉嫌侵占新加坡一家公司资产156万美元,士林地检署获报依洗钱新法急扣国内洗钱帐户中的100万美元,王男另缴回余款,检察官今天依业务侵占罪缓起诉王男。
士检表示,王姓男子坦承犯行并缴回不法所得,被害人也同意,因此给予缓起诉2年,条件是向公库支付新台币30万元。王男的詹姓妻子今年初因罹癌辞世,检察官依法不起诉。
士林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去年12月14日接获报案,指称詹姓女子民国87年起受新加坡一家公司姜姓执行董事委托,在国内管理该公司的OBU帐户,但帐户款项不翼而飞。
主任检察官邱智宏、检察官张聪耀指示指挥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中山站清查金流,发现詹女、王男与姜姓执行董事相处不睦,先后于去年12月11、12日将OBU帐户内156万美元,陆续汇至国内与美国的亲友帐户隐匿犯罪所得,涉嫌业务侵占、洗钱罪。
由于新修正的洗钱防制法106年6月28日施行,降低前置犯罪门槛为最轻本刑6个月以上之罪。检察官考量业务侵占罪已属洗钱前置犯罪,依法紧急查扣被告借用的国内亲友银行帐户,共计扣得100万美元,并向士林地方法院备查获准。
王姓夫妻见东窗事发,且隐匿在国内的犯罪所得已全数被扣押,因此自白全部犯行。王姓男子并将移转至美国亲友银行帐户中的56万美元汇回OBU帐户。
士检指出,新法扩大洗钱犯罪的定义及降低前置犯罪门槛,使检察官得以迅速查扣犯罪所得,确保不遭被告隐匿,避免被害人无求偿无门,以保障被害人权益,充分体现洗钱防制新法为防制洗钱、打击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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