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7年8月10日23时34分许,京(北京)昆(昆明)高速陕西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车辆为河南经营的一辆客运车,从成都发往洛阳,在途经京昆高速秦岭隧道时,因撞到隧道墙壁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后,中国国务院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
北京时间2018年1月31日,中国官方公布这一重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救援现场(图源:VCG)

事故现场惨烈(图源:VCG)
中国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驾驶人王百明行经事故地点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致使车辆向道路右侧偏离,正面冲撞秦岭1号隧道洞口端墙。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事故现场路面视认效果不良,车辆座椅受冲击脱落,有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洛阳市人民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等。
目前,中国公安、检察机关已对肇事客车主要承包人聂电周等28人立案侦查,有关部门对洛阳市副市长张世敏、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总经理王登科等32名地方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责成河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在此事故中,事发地秦岭一号隧道入口细节曾引发争议。事故现场照片显示,大巴的位置,是正面撞到了入隧道口的墙壁上。 包括专家在内,大量网友认为事发地秦岭一号隧道口的设计“不合理”。
那么,这段道路设计到底有无问题?
官方调查认定,该段道路未按标准设计加速车道与货车道分界线宽度,也未开展核查。
事发路段位于西(西安)汉(汉中)高速公路,属于京(北京)昆(昆明)高速公路在陕西省境内的一段,于2002年9月开工,2007年9月建成通车。
调查组认定,西安公路研究院在2014年西汉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时,未按标准设计事发路段加速车道与货车道分界线宽度,也没有对分界线宽度是否符合标准开展核查。
此外,陕西高速集团未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对上述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事发路段分界线宽度不符合标准的问题失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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