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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环评单位及人员弄虚作假致使环境污染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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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环评制度效力,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环评改革的客观需要

事实上,在环境保护部2017年9月的例行新闻发布上,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就曾介绍过这项工作的相关情况。

这位负责人指出,环境保护部针对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重点围绕“ 查落实”,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双随机一公开”+“靶向定位”的抽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快推进以全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环评基础数据库、智慧环评监管平台“一网一库一平台”为重点的环评信息化建设。

很快,2017年12月,环境保护部就向有关各方发出《关于强化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环评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

不到半年时间,《意见》高效出台、正式亮相,为接下来推进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划出了重点。

从七个方面部署相关工作

据了解,《意见》从总体要求、做好监管保障、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技术机构管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形成社会共治、强化组织实施7 个方面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从总体要求来看,《意见》提出,要继续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内容,明确监管责任。

在监管保障方面,要依法开展环评制度改革,架构并严守“三线一单”,实施清单式管理、严格分级审批,并做好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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