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震惊海内外的内地巨额黄金骗贷案,中国银监会前日公佈处罚决定,涉案的河南、陕西两省19家银行或金融机构被罚款5,25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6,520万港币),310名职员被处罚,其中13名行长级高管被禁再涉足银行业,创内地金融事件之最;行骗者是位于河南灵宝的金矿业主,骗术是将较便宜的钨包在真金里,冒充纯金块向豫、陕两地各级银行抵押贷款逾230亿元(约286亿元)。媒体昨公开犯案细节,而涉案两名主犯至今在逃。

银监会昨公佈这宗巨额黄金骗贷案涉事银行处罚决定。银监会表示,经一系列法定程序,陕西、河南银监局依法查处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黄金质押贷款案件,对两地涉案19家银行金融机构共罚款5,250万元。
陕西、河南金融机构被处罚职员多达310名,其中13位行长级人士被取消金融高管任职资格。
公告显示,本案由陕西潼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前年发生的一宗黄金质押贷款案全面排查发现的。案中借款人叫张青民,其兄张淑民是河南灵宝市博源矿业公司董事长,王学文是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是政府核准的炼金企业,透支信誉获取银行信任,因此可套取大量现金。
据披露,早在2005年,张淑民和王学文经长时间摸索,研究出黄金掺假配方:将较便宜的钨块包在黄金中间,能骗过普通仪器检测,如不用打钻和熔炼的检测法,很难发现。案中,张出面用70多张身份证,向陕西多个信用合作社以"黄金质押"贷款,其中一笔向潼关信合社2,000万元(2,484万港元)贷款到期,银行无法联络张,决定用其抵押黄金抵债时,才发现黄金掺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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