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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犯张林苍脱逃罪成立被执行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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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消息,去年脱逃8天引起各界强烈关注的张林苍,今年1月17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脱逃罪成立,当庭判处有期徒刑5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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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苍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名词注释”部分对这一消息进行了披露。其中称:“2017年5月2日,云南省第一监狱在押犯张林苍脱逃,5月10日被抓获归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脱逃罪向昆明中院提起公诉,中院于2017年11月16日和2018年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于第二次庭审结束后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张林苍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11月16日上午,张林苍涉嫌脱逃罪一案在昆明中院开庭审理。开庭不到五分钟,张林苍便声称自己“还杀了一个人,是个警察”,致使该案被迫休庭,退回相关机关补充侦查。

张林苍涉嫌脱逃罪案二次开庭并当庭宣判后,未见媒体公开报道。但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名词注释”部分披露的内容来看,张林苍声称杀人一事未被法院认定。

张林苍是曲靖市马龙县人,今年28岁。2016年10月25日,他因运输毒品罪被昆明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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