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下午香港终审法院就“双学三子”公民广场案宣判,裁定前学生领袖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上诉胜诉,维持原审判决。毋须入狱,即时释放。

2月6日下午香港终审法院就“双学三子”公民广场案宣判,裁定前学生领袖黄之锋(左)、罗冠聪(中)和周永康(右)上诉胜诉,维持原审判决。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表示,认同上诉庭对案件的分析正确,即非法集结如涉及暴力,暴力程度不高也须即时入狱。但本案属特别情况,上诉庭复核刑期时,新订立的判刑指引不应具追溯力,不应以大幅度及更严峻方式判刑,因此裁定维持原审判决,维持社会服务令及缓刑的命令。
在2014年争取真普选的雨伞运动中,这三名前学生领袖、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及常委罗冠聪,在当年9月底带领抗议群众冲击特区政府总部前的“公民广场”,掀起占领运动序幕,触发长达79天的占领运动。
事后三人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名,2016年被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且已经完成判决。但港府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申请加刑,要求将三人即时收监。上诉庭后来改判三人入狱6至8个月,即时收监。
三人不服并提出“终极上诉”,提出公民抗命、上诉庭权限等法律议题,香港终审法院上月听取双方理据后,今天宣判,裁定三人上诉成功,维持原判,即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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