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回应了最近在大陆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汤兰兰案”,表示“我院正在对汤继海等人的申诉依法审查处理”。
北京时间2月7日,黑龙江省高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通告回应“汤兰兰案”被告申诉,称对汤继海等4人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正依法审查处理。
通告称,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我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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