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月9日,中国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人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

杭州保姆纵火案现场(图源:VCG)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7美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7年6月22日凌晨5时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本案。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