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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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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阳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党组原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李利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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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利生

经查,李利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给予他人礼金。

李利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利生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级。

李利生简历

李利生,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山西柳林县人,研究生学历,1992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9月,任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011年8月,任阳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2011年10月,任阳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2013年5月,任阳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16年8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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