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上午,有网友上传一张照片显示,吉林长春某路公交的车窗上贴着一张“悬赏通报”贴条,并称“公交车上通缉令!现在通缉令都这么高科技了吗?这是真的吗?”该贴条不同于一般的悬赏通报,虽有“悬赏通报”的标题,但其内容却不是悬赏通报本身,而是一个二维码和一段引导扫码关注的话。
该贴条称“长春警方悬赏五万元通缉嫌疑人,详情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公号后,再点击‘查看历史消息’,即可看见六段视频,请注意观察嫌疑人的着装和步态,五万大奖等你拿!”还附有一个微信公号二维码。
北京青年报记者扫描“悬赏通报”上的二维码发现,该公号名为某新能源汽车,其主体并非长春警方,而是某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该公号注册于2017年4月,但除了2017年12月陆续发布的3篇内容一致的悬赏通报,没有其他内容,前两篇文章阅读量均过万。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与公交上的二维码“悬赏通报”贴条一样,公号文章的悬赏通报中除了悬赏通报内容,也附有该公号的二维码和一段引导扫码关注的文字,且悬赏奖金“五万元”均被标红突出。
据该公号文章显示,悬赏通报是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于2017年12月4日发布的。2017年11月24日下午,长春市南关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为男性,年龄在40到60之间,身高1.7米左右。为通缉嫌疑人,警方悬赏5万征集有价值的线索。悬赏通报中附有民警联系方式和嫌疑人的着装照片,嫌疑人穿着橘红和灰色拼接的冲锋衣。
此外,公号文章中还附有几段有关嫌疑人的视频,并称之为“犯罪视频”。但北青报记者并未从视频中看到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只看到嫌疑人的着装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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