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违反相关行政法规,在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销售为目的,于2016年9月、10月和2018年12月分别购进大量烟花爆竹,存放于住处及仓库内,后被警方查获烟花爆竹达一千余箱(盘),价值近十万元。该案系崇明首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时值年关,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类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崇明良好生态环境,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逮捕决定。
日前,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违反相关行政法规,在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销售为目的,于2016年9月、10月和2018年12月分别购进大量烟花爆竹,存放于住处及仓库内,后被警方查获烟花爆竹达一千余箱(盘),价值近十万元。该案系崇明首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时值年关,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类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崇明良好生态环境,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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