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如山一般的违规停车一向是台湾路况的乱源之一,但如今台湾交通部竟不思对策,而要“就地合法”,修法使其免罚;甚至扬言要让检举人到案说明,以遏止所谓“检举魔人”(大量检举违规的民众)现象。
台湾交通部在2018年2月12日发布公告,预告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明订未来检举交通违规者必须附上真实姓名以及台湾身分证号码供台湾警方查证检举人资料;并且,必要时还能传唤其到案说明,若传唤不到则检举不予受理。
另外,台湾交通部还对违规停车者献上大礼:未来如深夜红线(即禁止停车线)停车者,都将视作“微罪”,只要劝导即可免罚;若是一般民众检举,甚至跳过劝导直接免罚,此新法预计在2018年4月底即可上路。

台湾违停严重,占用公车专用道也是家常便饭(图源:中央社)
众所皆知,若比较各个已开发地区,台湾的公路交通是极其危险而混乱的,即使是“首善之都”台北市也不能例外:孙中山孙女孙穗芬、“西日本新闻”台北分社长中川博之、美国加州大学知名教授布里奇曼(Bruce Bridgeman)
等人皆因交通事故丧命于台北。这些年,台湾的车轮下不知有多少国际知名人士枉断魂。
过去4年来,台湾每年有近3000人死于交通事故,等于每天有超过8人在路上死于非命。至于受伤者更是高达40万人,死伤总数甚至还超过了台湾一级省辖市基隆市人口;根据台湾观光局2016年统计,在这其中也包括了来台陆客的298位死伤。
台湾交通事故频传,若说和各种交通违规、尤以路边违规停车息息相关,绝不为过。试想一地为何禁止路边临时停车,必然是因为道路过于狭窄,在物理上就不可能有空间停车。若是执意要来停车,让两线道变成一线道、单行道变成死巷道,交通事故能不发生吗?
尤其,台湾公路上的机车是极多的;若是一台汽车占用了外线车道来临时停车,就逼得机车一定要骑上内线车道,与其他大型车辆并驰,弄得险象环生。而台湾驾驶对于交通安全的注意力又是极差,一个路边停车已是违规,之后又会漫不经心地打开车门,后方骑士若闪避不及,下场非死即残。
违规停车又不只会影响交通安全。台北市社子岛在2017年10月29日台北时间凌晨发生火警,当时消防水车到场后却因为火场附近的巷弄遭违规停满车辆而难以靠近施救。其实,早在2003年8月31日的新北市芦洲大火,事后就引发了“狭小巷道违规停车影响公共安全”的问题讨论。想不到,十馀年过去,不但台湾仍在讨论相同的问题,主事者甚至还打算要走回头路。

部分执法单位将检举者视为”麻烦制造者”(图源:VCG)
在台湾检举交通违规,不但没有奖金可领(这是许多人误解的,其实已在2011年取消交通违规部分的检举奖金),往往还要担心遭到被检举人报复。
尤其台湾警方对检举民众的个资保管不严,甚至还有直接泄漏检举人身分给被检举人的离谱事情。由此观之,对于交通部研议要强制检举人附上台湾身分证以供留底的作法,台湾民众肯定是有疑虑的。
再者,台湾交通部要求报案民众有到案说明的需要,这纯属扰民。若是报案资料、照片已可以判断违规,那就应该直接开罚;若果不能判断,那就是当作没有违规即可,清楚明白,何须说明?这新法若落实,恐怕只会在未来成为台湾警方忽略检举的一贯做法:反正先传唤检举人来说明,若时间内未到就直接丢垃圾堆去。
其实,多年来台湾各级政府已对检举交通违规附上重重限制:检举不可匿名、取消检举奖金、需在七天内检举否则无效……,而民众检举交通违规数量却是不减反增。这中间当然不可能会有什么利益,而是自发性的关心公共事务所致。大家都知道,只要没有人违规,自然就没有人会去检举。但是,台湾政府的心态,却似乎是只要没有检举,就当做没有人违规。这种作法到底能不能满足台湾民众对于交通安全的期待?恐怕是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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