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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否认律政司决定不就 “台底分手费”检控梁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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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决定不就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为数5000万港元的款项,采取法律检控行动,廉署亦已结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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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前香港特首梁振英。2012年3月12日摄于香港。

图片来源:路透社/Bobby Yip/

不过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18日发表声明,指TVB消息不正确,有关梁振英瞒报及涉贪的调查,尚未结束。

TVB报道引述消息人士指,律政司就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款项事件,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提供意见,建议不采取法律检控行动,廉署亦因此结束调查。

律政司去年底聘用一名英国御用大律师审视报告并提供法律意见,最近收到回复,英国御用大律师认为,梁振英与UGL在协议有效期间,作为特首身份并没有做出任何不当或贪污受贿行为,建议毋须采取进一步法律检控行动。

据了解,报告指,梁振英与UGL的五年协议期,部分同特首任期重叠,而款项是分三期支付,最后两期是在特首任期内收取,期间UGL没有利用协议机制要求梁振英给予商业意见,所以只是他担任特首前签协议,收取款项没有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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