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张扣扣母亲遇害案细节引争议 陕西高院回应

声明:本文转载自 「今日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北京时间2月21日,陕西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发布《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2·15”杀人案情况通报》称,嫌疑人张某某因对1996年王正军故意伤害其母致死一事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王家,以致发生“2·15”3人死亡案件。

文章配图

张扣扣疑为报仇杀人(图源:@直播陕南)

此外,南郑区新闻办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南郑区法院已经将此事向陕西省高院汇报,省高院已委托市中院合议庭进行再次合议,有了最新结果会进一步通报。

陕西“除夕杀人案”引发巨大关注,在此情形下,张扣扣母亲遇害案再被热议。1996年,王正军故意伤害张母致死案判决书中,关于原告未请律师、被告人量刑及民事赔偿数额等细节引起巨大争议。

但陆媒《新京报》引述律师的话报道称,就判决书显示的内容来看,上述争议点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通报披露:2018年2月15日12时20分许,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原三门村2组)发生一起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35岁)持刀将邻居王自新(71岁)及其长子王校军(47岁)当场杀死,王自新三子王正军(39岁)被刺伤后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某作案后潜逃。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汉族,1983年1月6日出生,初中文化,未婚。据公安部门调查证实:他于2001年至2003年在新疆武警部队服兵役,退役后外出务工,于2017年8月回家。张某某对1996年王正军故意伤害其母致死一事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王家。2018年2月15日,张某某在自家楼上观察到王自新、王校军、王正军和亲戚都回到其家中并准备上坟祭祖,张某某戴上帽子、口罩,拿上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尾随跟踪伺机作案。

在王校军、王正军一行上坟返回途中,张某某持刀先后向王正军、王校军连戳数刀,随后张某某持刀赶往王自新家,持刀对坐在堂屋门口的王自新连戳数刀,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然后张某某返回自己家中,拿上菜刀和事先装满汽油的酒瓶,将王校军的小轿车玻璃砍破,在车后座及尾部泼洒汽油焚烧,之后张某某逃离现场。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