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躺”成了放松的代名词,然而因为和中国演员葛优有关,因此也惹上了官司。

一男子变身葛优演绎“葛优躺”(图源:VCG)
北京时间2月23日,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中国知名网站艺龙网发布含有“葛优躺”图片的微博,葛优认为该行为侵犯其肖像权,将艺龙网公司诉至法院。北京一中院终审认定艺龙网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7.5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79美元)并赔礼道歉。
对此,艺龙网表示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近日,该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葛优躺”是指演员葛优在1993年情景喜剧《我爱我家》第17、18集里面的剧照姿势。《我爱我家》讲述了葛优饰演的“二混子”季春生,去贾家蹭吃蹭喝的故事,经过引申,葛优躺比喻自己的“颓废”的现状。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介绍,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公司发布微博,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并使用7幅葛优图片共计18次。葛优认为该微博中提到“葛优”的名字并非剧中人物名称,宣传内容为商业性使用,侵犯其肖像权,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艺龙网公司于同年8月18日删除上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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