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刘树枝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今天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院机关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决定:

刘树枝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文章配图

刘树枝 资料图

简 历

1981.01——1982.06 金华县农业局财务辅导员

1982.06——1983.12 金华县农委干部

1983.12——1986.02 龙游县委组织部秘书

1986.02——1987.02 金华市农业局干部

1987.02——1993.05 金华市府办农业科干部,调研科副科长、科长(其间:1987.08——1990.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3.05——1994.06 金华市农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4.06——1995.04 金华市农林水直属机关委员、副书记(其间:1994.09——1995.01省委党校中青二班学习)

1995.04——2000.09 磐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1997.06——1999.06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3.08——1995.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0.09——2004.02 磐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3.03——2003.07中央党校进修三班学习)

2004.02——2008.06 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其间:2004.03——2006.01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6.04——2006.06浙江大学省第八期领导干部管理研修班学习)

2008.06——2015.02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维稳办主任(其间:2009.05——2009.07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5.02——2015.09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5.09——2018.02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8.02——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