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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新制定法律25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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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巡视员刘运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截至目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新制定的法律有25部,修改的法律达12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4件,作出的法律解释9件。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为263部。

刘运龙是在介绍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立法工作情况时,作出如上表述的。

他介绍说,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各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制定了民法总则。

在国家安全领域立法方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通过了国家安全法、情报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刘运龙表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框架基本构成。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强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立法。刘运龙介绍,经济社会文化领域涉及的法律数量很多,单从2017年来看,就修改完善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了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修改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准化法等。

文化领域立法除了2017年制定的公共图书馆法外,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刘运龙说,这些法律的制定弥补了我国在文化领域立法的短板。

在生态文明领域,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刘运龙说,这些法律针对性比较强。比如,针对雾霾比较严重的情况,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时,规定的各方面措施都比较严厉,号称“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方面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即通过相关改革的法律决定和授权决定,为改革提供保障,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刘运龙举例说,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的决定,武装警察部队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的决定,延长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决定等,这些方面的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有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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