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纪委通报4起顶风违纪“四风”问题!
1.霸州市粮食局违反集体福利费使用相关规定,将集体福利费给职工变相发放实物问题。2017年12月8日,经霸州市粮食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将福利费1.17万元以米面油及生活日常用品等实物形式进行发放,霸州市粮食局局长齐万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霸州市卫计局工作人员王佳楠为女儿办满月酒宴问题。2018年2月8日,霸州市卫计局工作人员王佳楠为女儿举办满月酒宴13桌,收取单位同事礼金0.79万元,王佳楠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延长入党预备期;对霸州市卫计局局长张宏志进行诫勉谈话。
3.霸州市国土资源局霸州分局副局长(正股级)杨红立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7年8月9日至2018年1月9日,杨红立违规使用霸州市国土资源局霸州分局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个人两辆私家车加油共计0.409514万元,杨红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霸州市扬芬港医院院长邢增旺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问题。2017年3月至10月,霸州市扬芬港医院院长邢增旺,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邢增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廊坊纪检监察网对外公布:
大城县南赵扶镇大流庄村党支部书记夏洪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大城县南赵扶镇大流庄村党支部书记夏洪利,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南赵扶镇党委研究,并报大城县纪委批准,给予夏洪利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安次区葛渔城镇西街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高瑞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安次区葛渔城镇西街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高瑞福,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安次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瑞福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固安县东湾乡五义桥村党支部书记殷志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固安县东湾乡五义桥村党支部书记殷志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殷志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许世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许世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辅具中心财务管理混乱,负有领导责任,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许世涛党内警告处分。
安次区葛渔城镇西街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兼会计郝宝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安次区葛渔城镇西街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兼会计郝宝增,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安次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郝宝增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霸州市胜芳镇东升街党支部副书记杨尧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胜芳镇东升街党支部副书记杨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尧开除党籍处分。
市残联用品用具供应服务部主任王加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王加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在负责辅具中心工作期间,财务管理混乱,并在审计组审计时,未提供辅具中心账目,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加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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