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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二十大后继续连任:解读修宪背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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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月25日,中共官媒新华社英文版发布消息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议,取消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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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媒猜测习近平或在第二任期之后选择留任(图源:新华社)

随后,新华社公布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细则,其中第十四条明确写道,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围绕今次宪法对于国家主席和副主席任期制的修改,采访了不愿透露姓名的北京权威政治学者。据该学者所说,中共最高层的过渡方式,以及代际的交替是从先例、惯例、成例一步步发展和巩固起来的。之所以今次要修改任期制,打破自邓小平以来形成的成例,最大的根由是当前可能的“候选人”还不具备成为接班人的条件。换言之,习近平至少还得再干一届,以便为后来者争取提供培养和准备时间。

作为向来不打无准备之仗且善于长远布局的中共,为何会偏偏在习近平任期内出现接班人真空?对此,北京学者表示,从中共十八大开始,习近平的大动作不断,被斩落的贪腐官员不计其数,包括一些政治排位靠前且比较年轻,被外界普遍猜测可能成为接班人的政治官员。这样的大变局,是今次出现接班人真空的客观前提。

就在官方通报修宪细则的前一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对宪法宣誓制度相关规定作出适当修改。决定从2018年3月12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宪法宣誓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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