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月25日,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公布,向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重大修改宪法建议,包括取消中国国家主席及副主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上限。

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出席中共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图源:新华社)
香港《东方日报》2月26日刊登评论文章指出,根据中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主席任期5年,最多可连任一届,即习近平再任一届后,到2023年就要卸任。分析指,将国家主席任期不超过两届的表述删除,是为习近平5年后第三度出任国家主席铺路,最少可执政至2028年。
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2月25日报道,中共中央委员会有关修改宪法建议共21项。值得关注的是建议将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删除了“不得超过两届”的字眼。
中国官媒《环球时报》2月25日发表社论称,中国国家主席的设立和职权范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几经变化,最近二十几年形成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它被实践证明健全、有效。这次修宪取消对国家主席连续两届任期的限制,有助于保持上述“三位一体”,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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