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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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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近日会同省环保厅、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不同于以往的流域生态补偿,《意见》以权责对等、合理补偿为原则,着力于推进流域上下游之间的相互补偿,不再单一依靠中央、省级财政给予的纵向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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