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月25日下午3时54分,中国新华社英文版以urgent(急电)方式发布简讯,标题为“CPC proposes change on Chinese president''s term in Constitution”(中共中央建议修改宪法中国家主席的任期),只报道了一句中共中央委员会建议在宪法中删除国家主席“不得连续任职两届”规定的短消息。 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起舆论,中国宪法也引发关注。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北山街馆区的门口。(图源:新华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现行宪法全文共4章、138条,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彰显了民主集中制的理念,明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规定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为主的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结构,明示了中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并明列其基本国策。(图源:VCG)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图源:VCG)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4日,中共中央成立宪法初稿领导小组,毛泽东带领核心起草小组成员陈伯达、胡乔木和田家英南下杭州,亲自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但是这四人均非宪法学出身,只得搜集1936年苏联宪法、1952年罗马尼亚宪法等宪法,边学边写。其中也不乏独创,例如苏联等国宪法均没有的长篇大论式的宪法序言。起草小组在浙江杭州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度过了77个日夜,起草了宪法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为1954年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图源:VCG)

初稿小组于1954年2月提出初稿,并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内部审议。195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由陈伯达等组成宪法小组,负责对宪法草案初稿的条文作最后的修改,提交中央讨论;同时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由李维汉为秘书长。总的程序是:宪法先是由毛泽东的起草小组起草,然后送交中共中央政治局,由党的宪法小组具体负责润色、并得到政治局确认。即实际制宪机关为中共中央。1954年8月22日,毛泽东当选为第一届人大代表。(图源:VCG)

1954年9月,中国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约有一亿五千万人参与了首部宪法的讨论,提出的意见有138万多条。另有各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的596万多名代表也发表了意见。会议上代表们共投票1,197张,同意票为1,197张,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图源:维基百科公有领域)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这部宪法规定公民拥有迁徙自由、居留权等,还纳入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条款,行文上颇具建设性。(图源:VCG)

1954年,山东济南仁丰纱厂工人集体收听广播。(图源:VCG)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公布,山东济南仁丰纱厂工人阅读讨论宪法草案。此时,由于民主党派尚能发挥监督制约作用,且捍卫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仍然是中共反对国民党政府有力的宣传武器,因此1954年宪法仍未远离8年前政治协商会议决议精神和5年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主原则,例如全国人大的设置、内阁制、国家元首统帅军队等等。有观点认为,这部宪法的诸多条款,例如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公民自由迁徙权,罢工权,均达到了1949年以来各部宪法无法超越的高度。(图源:VCG)

1954年9月21日,车站的乘客购买刊登《宪法》的报纸。事实上,这部宪法很快就被虚置,几乎成了一纸空文。1958年8月21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表示:“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要养成习惯。民法、刑法那样多条文谁记得住?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了。我们的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实际上表明了宪政和法治受到中共漠视,法制观念尚未成熟。(图源:VCG)

由于政治制度建设历经曲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经历三次重大修改,每次大修都面目全非,等同于重新制宪。宪法随着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又加上1957年发生反右运动与民主党派完全退出监督,原宪法的众多条文与形势愈加不合,也导致了包括宪法制定者在内的中共领导人认为该宪法已经过时。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当时宪法所设置的国家主席刘少奇处于囚禁状态,不能正常工作。1968年刘少奇被罢免后,国家主席长期空置,原有宪法体制已无法继续,修宪迫在眉睫。1970年,毛泽东提议废除国家主席职务,遭到中共众多领导反对,爆发广泛争议,修宪陷入僵局。1971年,林彪叛逃苏联失败后,废除国家主席已成定局,修宪工作终于有所进展。故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第二部宪法正式通过,宪法中不再设立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职务。(图源:VCG)

此外,由于该宪法产生于文革时期,只保留了极为简单的公民权利条款,删除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这部宪法首次在正文纳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大量将中国共产党的机构纳入国家机构运作体系中,带有浓重的“文革”色彩。宪法正文还写入了毛泽东思想,使得这部宪法实质上更接近于一部党章。同时,这部宪法还废除了选举制度,正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限制了知青返乡。有人认为,七五宪法是起草者们对宪法基本知识几乎一无所知,宪法完全从政治需要的角度制定的,是对“文革”在“法律上”的总结,是对“无法无天”的法律认定。1969年1月7日,朱连成同志的上山下乡批准书,俗称“下放证”,很多知青在七五宪法颁布后不能回到城市。(图源:VCG)

1982年,随着中共“拨乱反正”的深入,文化大革命已经被完全推翻。修改原宪法(七八宪法实质上只是对七五宪法的小修小改,是《五四宪法》和《七五宪法》之间的折中妥协),使之适应形势再度成为迫切需求。1980年,经全国人大决定,正式成立了由叶剑英、宋庆龄和彭真主持,包含民主党派、社团团体主要负责人和法学家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图源:VCG)

安徽合肥市民在读82年宪法的修正案。修宪后的宪法版本删除了诸如“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文革语言,一定程度上理顺了党和国家,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关系,将中国共产党党务机构分离出国家机构运作体系,取消了“国家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条款,不在具法律效力的宪法正文直接出现“中国共产党”字样,实现了党政分开,明确区分了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还破天荒的规定了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图源:VCG)

北京市群众争相购阅。该宪法重新设立在七五宪法中废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职务,作为国家元首机构,但不再设立最高国务会议和国防委员会,国家主席成为虚位元首。对于关键的军队归属问题,废除七五和七八宪法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帅军队的规定。相对于五四宪法,该宪法采用了折中方案,即设立一个国家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与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并列。(图源:VCG)

北京市民看《北京日报》。八二宪法的制定过程是历部宪法中最为民主的,被评价为建国后“迄今为止最好的一部宪法”。但也有观点认为,这部宪法也有其局限性,如“四项基本原则”的入宪,领袖、个人意志的权重显然是更大的。现行的八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日公布施行,其后又在经过多次宪法修正案后形成了宪法现行版本。(图源:VCG)

八二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图为2004年3月8日下午3时,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图源:VCG)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批准政府工作报告,表决通过有关决议后,在人民大会堂闭幕。这次修宪,除将“三个代表”写入宪法外,原条文中的戒严状态更改为紧急状态并授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宣布紧急状态,另外,“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说法也写入宪法。(图源:VCG)

2004年3月8日,在人民大会堂安徽厅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会上,安徽省代表金海苹正逐字逐句地斟酌《草案》并在会上作了精彩发言。(图源:VCG)

2008年,有报道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将修改宪法以增加党总书记胡锦涛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但最终未修改。2018年2月25日,新华社受权播发落款日期为2018年1月26日(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召开后一星期)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其主要内容有提议将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入宪法序言,宪法正文中明确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删除对于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的任期不能超过两届的限制,并添加与监察委员会相关的内容。图为一位男生戴着成人帽,左手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图源:V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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