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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胡、胜江、赶邓、追毛的“习思想”入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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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最高领导人的意识形态见诸文字、成为指导全党思想建设的文本,几乎是每任领导人都会特别重视的大事。中共十九大时正式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下简称“习思想”),并写入中共党章。如今中共提议修宪─将“习思想”写入宪法,从执政党的层次上升到国家层次,意义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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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召开十九届三中全会,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图源:新华社)

除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确立,算是开创中共领导人在建构自己意识形态上的起点。当时中共结束“长征”、落脚延安,并于1945年召开七大,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为当时中共最高决策机构)书记的刘少奇做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正式把“毛泽东思想”写入中共党章,称其为“一切工作的指针”,并将“领会毛泽东思想”明确列入身为党员的义务。继入党章之后,时隔30年,1975年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议,将“毛泽东思想”写入中国宪法,毛也成为首位在位且在世,就将意识形态入宪的中共领导人。

文革结束之后,中共来到第二代领导集体─以邓小平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体制。然而,“邓小平理论”却是在1997年9月的中共十五大写入党章,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才入宪法,当时邓已过世,其意识形态亦是在他不在位才被确立的。

继邓小平之后的中共第三代领导人江泽民,其意识形态“三个代表”是在2002年、他卸任的中共十六大时进入党章,两年后的2004年也才写入宪法。到了胡锦涛继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召开中共十七大时,成为继毛泽东以来,第二位在任期间将自己的意识形态“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的领导人。但是,在胡将权力交接给习近平之后的五年里,人走茶凉,迄十九届二中全会公报为止,都未说明“科学发展观”入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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